美国混淆视听 拒绝履行国际义务
栏目:媒体报道 发布时间:2017-12-19
近日,美国政府作为第三方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提交书面文件,反对在反倾销调查中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待遇,称美国政府将继续在反倾销调查中拒绝采用中国“非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价格和成本,而继续采用符合市场经济的第三方国家的数据。

  近日,美国政府作为第三方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提交书面文件,反对在反倾销调查中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待遇,称美国政府将继续在反倾销调查中拒绝采用中国“非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价格和成本,而继续采用符合市场经济的第三方国家的数据。

  业内人士认为,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规定,如期全面终止“替代国”做法是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应遵守的国际条约义务。长期以来,美方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采用“替代国”做法,给中国企业带来严重损害,也给美国产业链和世界贸易秩序造成扭曲。美欧等世贸组织成员应信守国际承诺,切实履行义务,终止在反倾销调查中对中国歧视性使用“替代国”的做法。

  美方混淆视听另有所图

  在中国诉欧盟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案中,美国作为第三方于11月21日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提交书面文件,表明其拒绝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的立场,并于11月30日首次对媒体和公众公布了这份文件。

  据悉,美方向世贸组织提交的这份书面文件长达41页,主要认为按照世贸组织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有关反倾销协议的规定和几十年的法律判例,美国政府将继续在反倾销调查中拒绝采用中国“非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价格和成本,而采用符合市场经济的第三方国家的数据。

  日前,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关于反倾销“替代国”的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1日失效,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均应在该日期之后,在对华反倾销调查和裁决中弃用“替代国”做法,美方理应遵守国际义务。美方在书面文件中罔顾世贸组织规则,一再将弃用“替代国”问题与“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搅在一起,企图混淆视听,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该负责人强调,中国诉欧盟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案与“市场经济地位”无关,世贸组织规则也没有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判定标准。美国并不是该案的当事方。中国已将美国类似做法诉诸世贸组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研究员卢进勇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将“替代国”问题与“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混淆,旨在不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以此打压中国出口。美国一再热炒“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根本目的是增加对华谈判的筹码,挟持中国对美国扩大开放。

  中国企业仍深受其害

  美国拒不履行世贸组织相关义务的行为使中国企业深受其害。

  “中国铁质机械传动件产品出口到美国的金额还不到3亿美元,没想到美国居然对我们发起了‘双反’调查。”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龙德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说,“我很清楚这一行业并不存在倾销行为,因此我们无论花多大代价也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谢龙德表示,美国起诉方提出对华铁质机械传动件产品发起“双反”调查申请后次日,在中国商务部、四川省商务厅及中国贸促会指导下,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搜集了产业链相关数据,美国也派员严格调查,最后美国起诉方5次缩小涉案产品范围,最终作出无损害裁决。“裁决结果证实我们的确无辜,但在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中,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发展都平白无故地遭到了打击与伤害,目前仍有很多其他行业的企业在遭受损失。‘替代国’做法必须终止!”谢龙德说。

  德恩精工的遭遇并非个案。今年上半年,美国对华发起立案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共计11起,占中国遭遇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总量的3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院长屠新泉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之所以能如此轻易地对华挑起贸易事端,“替代国”做法是重要诱因。按照这一做法,美国可以无视中国市场的成本和价格,主观选取“替代国”相关数据评判中国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倾销以及倾销幅度,最后得出的结果往往与事实大相径庭。

  对于美国一再将“替代国”问题与“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混淆的行径,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强调,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概念并不存在于世贸组织的多边规则中,只是个别成员冷战时期的国内产物。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反倾销“替代国”做法须严格依照议定书的规定如期取消,与中方是否满足所谓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没有关系。

  上述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中方敦促美欧等世贸组织成员信守国际承诺,切实履行世贸组织义务,终止在反倾销调查中对中国歧视性使用“替代国”的做法。